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部门公告
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省教育厅2019年年终决算的有关规定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有关要求,为了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学校年度收支情况,做好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算工作时间安排

1.国库项目经费(指国库专项及学校公用、各部处、学院、配套项目纳入国库支付的经费等)的报销时间截止到20191220日。(特别提醒:有国库项目的老师请尽快整理发票,尽早预约报账,以防国库关闭无法支付。)

2.非国库项目经费(仅指横向、纵向、代管、日常项目,即编码为KYH%KYZ%DG%RCB88%GFZ%GFH%的项目)的报销时间截止到20191223日。

3.工资发放数据报送截止到20191215日,酬金预约单报送截止到20191217日。

4. 20191224日——2020112日为内部结账、清账、年终结转的时间。2020113日(暂定)起对外办理报账业务。

5. 网上预约时间和自主投递机与报销时间同步截止。

二、发票使用期限

发票报销原则上是当年发生当年报账。考虑到实际情况,对于在201971日后取得的,年底未能及时办理报账手续的发票,可延长使用至2020430日。其中KYH%KYZ%DG%RCB88%GFZ%GFH%项目20191-6月取得的发票可延长使用至本学期末,请适当避开年底报账高峰。

三、内部转账费用划转

内部转账费用划转截止到20191215日,需要进行校内转账的各项费用(如邮资、网络、电信费、交通费、文印费、设备材料费等)各学院、部处务必在1215日之前将内部转账单交计财处办理。

四、收入归集

入账、票据和创收项目截止到20191215日。

1.凡有各类收入尚未入账的学院和部处,以及有暂借票据的学院、部处及个人务必在1215日前缴清各类收入,归还各类票据。

2.有创收的学院和部处,在1215日前到计财处预算管理科(行政楼112室)对账、分配。

请各学院、部处抓紧进行暂借款、预借票据及代管项目清理。

附:《截止时间汇总表》。

                                               计划财务处

20191129

 

 

截止时间汇总表


事项

时间

报销时间

国库项目经费

2019-12-20截止

非国库项目经费

2019-12-23截止

内部结账、清账、年终结转

2019-12-242020-1-12

2020年报销时间

2020-1-13开始(暂定)

报送时间

工资数据报送

2019-12-15截止

酬金预约单报送

2019-12-17截止

发票有效期

报销原则

当年发生当年报账

201971日后取得的发票的可报销有效期

2020430日截止

KYH%KYZ%DG%RCB88%GFZ%GFH%20191-6月取得的发票的可报销有效期

本学期末截止

其他

内部转账费用划转

2019-12-15截止

暂存款中收入的确认

暂借款、暂借票据的处理

创收的对账

备注:鉴于本年度是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后的第一次年终结账,系统在结转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不可预见情况,因此2020年开账时间暂定为2020113日,实际开账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浏览量:795
[2019-11-30] [关闭]
地址:杭州市杭州经济开发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 邮编:310018 电话查号:86915114
Copyright © 2017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