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仪器设备、办公家具、图书的购置,原则上都需上报相应的职能部门,通过采购程序报职能部门审批,凭审核后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固定资产/家具/图书入库单》、采购合同、确认书和发票等予以报销。
2、购置软件的价值在5000元及其以上的,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验收,按固定资产专用设备入账。各学院、部门自行购置的家具,由公共事务处开具验收单后方可报销。仪器设备到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办公家具到公共事务处、图书到图书馆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