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服务指南  综 合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票据使用说明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票据使用说明

执收单位编码:303015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票据类别

使用内容

核销

时限

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统一票据(适用于各单位取得政府非税收入,并采用集中收缴方式时使用)

普通本科学费、研究生学费

每月向财政厅票据中心核销

 

研究生、外国留学生进修学费,论文答辩费

 

MBA学费、SMBA学费

 

工程硕士学费

 

研究生旁听费

 

研究生部学位论文费

 

留学生汉语进修学费

 

普通高校住宿费

 

成教函授学费、夜大学费、脱产班学费

 

书费、体检费、保险费等代管费(和学费或住宿费一起开具)

 

自考课程性专门技能考核收费

 

自考毕业环节综合考核费

 

自学考试IC卡准考证

 

自考实践环节考核报名费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指行政事业单位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等经济活动时开具的凭证)

暂收款项(如押金、定金、保证金),代收款项(如教材费、体检费、水电费、电话费等),单位内部部门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其他资金且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财政部门认定的不作为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的其他资金往来行为

 

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服务性收入收款收据

拨补经费(业务经费、专项经费、项目配套经费),科研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项目经费、课题经费),赔退款项(违约金、赔偿款、保险退费等),其他非经营服务性收入(党团工会等组织的经费、单位内部食堂伙食费和搭伙费)

 

捐赠票据

捐赠、赞助、资助款

 

文体专用发票

培训费、自考辅导费、考研辅导费

每月向地税局核销

 

服务业统一发票

房屋出租收入,物业管理费,场租费,版面费,会务费,复印、打字、资料费,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开发等与企业合作课题科研经费以及其他经营服务性收费

校内收据

代收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费、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报名费、高考考务报名费(专升本、“2+2”),收回应收款、学历证明、出国成绩单、补换学生证、上机票、医保中心退款等

 

 

 

浏览量:1369
[2011-04-08] [关闭]
地址:杭州市杭州经济开发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 邮编:310018 电话查号:86915114
Copyright © 2017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