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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及实施学分制收费的报告(杭电财[2014]380号)

浙江省物价局: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和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4]245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各学校可根据实际,以基准标准为基础,在上下浮动10%的幅度内确定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的有关规定,我校召开专题会议,对学校非全日制收费标准进行了研究。经研究,我校拟将学校非全日制工科类专业学费标准调整至3300元,其他专业调整至2970元。

学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学费收取,实行学分制收费。

特此报告。

 

附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方案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0141224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0141226印发

 

附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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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30]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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