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浙价检[2002]249号文件《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保护学生、家长、学校的合法权益,规范教育收费管理、便于接受各方面监督,现将2015-2016学年独立设置学院本科生教育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收费项目 | 规定标准 | 我校执行标准 | 批准机关文号 |
2012-2015级独立设置学院(民办)本科学费 | 按学分制收费 文理科16000元/生.学年 (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 学分学费150元/学分) | 同规定标准 预收40学分/生.学年 每学年末结算 | 浙价费 [2010]161号浙价费备[2010]33号 |
按学分制收费 工科类17000元/生.学年 (专业学费11000元/生.学年 学分学费150元/学分) | 2012级同文理科规定标准 2013-2015级同规定标准 | 浙价费 [2010]161号浙价费备[2010]33号 |
2013-2015级独立设置学院(民办)部分专业本科学费 | 测控技术与仪器、产品设计(艺术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工业设计、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19000元/生.学年 (专业学费13000元/生.学年 学分学费150元/学分) | 同规定标准 预收40学分/生.学年 每学年末结算 | 浙价费 [2010]161号 浙价费备[2013]11号 |
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专业21000元/生.学年 (专业学费15000元/生.学年 学分学费150元/学分) | 2013级:18000元/生.学年 (专业学费12000元/生.学年,预收40学分/生.学年) 2014级、2015级:同规定标准 (专业学费15000元/生.学年,预收40学分/生.学年) 每学年末结算 | 浙价费 [2010]161号 浙价费备[2013]11号 |
2012-2015级民***加修、重新修读学分学费 | 105元/学分 | 同规定标准 | 浙价费 [2009]161号 |
2012-2015级本科下沙校区及下沙东校区住宿费 | 1300元/生.学年 | 1200元/生.学年(四人间) 1000元/生.学年(五人间) | 浙价费[2000]311号 浙价费 [2010]161号 |
东岳校区住宿费 | 1000元/生.学年 | 同规定标准 | 浙价费[1998]407号 |
文一校区住宿费 | 800-1000元/生.学年 | 750元/生.学年 | 浙价费[2000]311号 |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064638
12358(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