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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2015-2016学年收费公示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浙价检[2002]249号文件《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保护学生、家长、学校的合法权益,规范教育收费管理、便于接受各方面监督,现将2015-2016学年独立设置学院本科生教育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收费项目

规定标准

我校执行标准

批准机关文号

2012-2015级独立设置学院(民办)本科学费

按学分制收费

文理科16000/.学年

(专业学费10000/.学年

学分学费150/学分)

 

同规定标准

预收40学分/.学年

每学年末结算

浙价费 [2010]161号浙价费备[2010]33

按学分制收费

工科类17000/.学年

(专业学费11000/.学年

学分学费150/学分)

 

2012级同文理科规定标准

2013-2015级同规定标准

 

浙价费 [2010]161号浙价费备[2010]33

2013-2015级独立设置学院(民办)部分专业本科学费

测控技术与仪器、产品设计(艺术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工业设计、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19000/.学年

(专业学费13000/.学年

学分学费150/学分)

 

同规定标准

预收40学分/.学年

每学年末结算

浙价费 [2010]161

浙价费备[2013]11

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专业21000/.学年

(专业学费15000/.学年

学分学费150/学分)

 

2013级:18000/.学年

(专业学费12000/.学年,预收40学分/.学年)

2014级、2015级:同规定标准

(专业学费15000/.学年,预收40学分/.学年)

每学年末结算

浙价费 [2010]161

浙价费备[2013]11

2012-2015级民***加修、重新修读学分学费

105/学分

同规定标准

浙价费 [2009]161

2012-2015级本科下沙校区及下沙东校区住宿费

1300/.学年

1200/.学年(四人间)

1000/.学年(五人间)

浙价费[2000]311

浙价费 [2010]161

东岳校区住宿费

1000/.学年

同规定标准

浙价费[1998]407

文一校区住宿费

800-1000/.学年

750/.学年

浙价费[2000]311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064638

              12358(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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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5]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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