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帮助我校教职工进一步理解新个人所得税法,1月15日下午,学校计财处特别邀请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和西湖区税务局的三位专家来校举办“新个人所得税法政策及个人申报操作培训会”,进行点对点精准上门辅导。
培训会在下沙校区科技馆二楼扇形会议室举行,由杭州市税务局冯彦飞主讲,计财处工作人员、各学院(部门)办公室主任、财务联络员以及希望了解、咨询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广大教职工参加了培训。
会上,冯彦飞首先介绍了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基本内容,列举了实施新税制后扣缴义务的主要变化点。然后着重针对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扣缴“APP客户端”申报操作进行了指导,全面解读了其享受条件、扣除标准、扣除方式、特殊情况、起止时间和备查资料。同时将政策条款与我校师生个人收入的特点相结合,对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综合所得预扣预缴计算方式、汇算清缴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之后,培训会安排了答疑环节。与会人员就本人或同事有疑问的事项积极提问,三位专家逐一解答,现场气氛热烈,取得了较好的培训效果。
本次培训会对新个人所得税法及个人申报操作进行了有效的宣传,加强了学校教职工对个税新政的理解,各学院、各部门将认真落实,积极配合做好宣传辅导工作,让每位教职员工及时掌握新个税政策,充分享受税制改革红利,为新个税法在学校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