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暂借款管理规定》(杭电财〔2017〕193号)文件规定,为有效规避资金风险,维护学校资金安全,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学校年度收支情况,特对暂借款进行清理:
1、计财处将截止2021年10月12日需核销的暂借款明细清单发送给有关学院、部处,请各学院、部处及时通知到项目负责人。凡有各种借款、预付款的,项目负责人须敦促借款人在2021年11月30日前到计财处办理核销手续。
2、凡办理借款的单位或个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核销的,借款人需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借款延期核销申请表》(见附件1),经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计划财务处备案。
3、对于经催收仍不及时办理核销或延期手续的,将按照文件规定“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冻结借款(经办)人和该项目负责人的相关经费,并暂停****借款手续。对违反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学校纪委按国家规定追究其经济责任。
4、如对暂借款明细清单有疑问的,请联系计划财务处核算中心9号窗口刘老师,电话:86878685。
暂借款明细清单所列暂借款若在2021年10月12日后已核销的,借款人可忽略本通知。
感谢各学院、部处和老师的支持和配合!
附件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借款延期核销申请表》
计划财务处 2021年10月18日